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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GB 5748-85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GB 5748-85

 為了評價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的危害程度,加強防塵措施的科學管理,保護職工的**和健康,促進生產發展,特制訂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作業場所空氣中的粉塵濃度、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塵分散度。
1 術語
 1.1 作業場所
  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經常或定時停留的地點。
 1.2 粉塵
  懸浮于作業場所空氣中的固體微粒。
 1.3 粉塵濃度
  單位體積空氣中所含粉塵的質量(mg/m^3)或數量 (粒/cm^3)。本方法采用質量濃度。
 1.4 游離二氧化硅
  指結晶型的二氧化硅。
 1.5 粉塵分散度
  各粒徑區間的粉塵數量或質量分布的百分比。本方法采用數量分布百分比。
 1.6 測塵點
  受粉塵污染的作業場所中必須進行監測的地點。
2 測塵點的選擇原則
 2.1 測塵點應設在有代表性的工人接塵地點。
 2.2 測塵位置,應選擇在接塵人員經常活動的范圍內,且粉塵分布較均勻處的呼吸帶。在風流影響時,一般應選擇在作業地點的下風側或回風側。
  移動式產塵點的采樣位置,應位于生產活動中有代表性的地點,或將采樣器架設于移動設備上。
3 粉塵濃度的測定方法
 3.1 原理 抽取一定體積的含塵空氣,將粉塵阻留在已知質量的濾膜上,由采樣后濾膜的增量,求出單位體積空氣中粉塵的質量(mg/m^3)。
 3.2 器材
 3.2.1 采樣器 采用經過產品檢驗合格的粉塵采樣器,在需要防爆的作業場所采樣時,用防爆型粉塵采樣器,采樣頭的氣密性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
 3.2.2 濾膜 采用過氯乙烯纖維濾膜。當粉塵濃度低于50mg/m^3時,用直徑為40mm的濾膜,高于50mg/m^3時,用直徑為75mm的濾膜。當過氯乙烯纖維濾膜不適用時,改用玻璃纖維濾膜。
 3.2.3 氣體流量計 常用15~40l/min的轉子流量計,也可用渦輪式氣體流量計;需要加大流量時,可提高到80l/min的上述流量計,流量計至少每半年用鐘罩式氣體計量器、皂膜流量計或精度為±1%的轉子流量計校正一次。若流量計有明顯污染時,應及時清洗校正。
 3.2.4 天平 用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按計量部門規定,每年檢定一次。
 3.2.5 秒表或相當于秒表的計時器。
 3.2.6 干燥器 內盛變色硅膠。
 3.3 測定程序
 3.3.1 濾膜的準備 用鑷子取下濾膜兩面的夾襯紙,置于天平上稱量,記錄初始質量,然后將濾膜裝入濾膜夾,確認濾膜無褶皺或裂隙后,放入帶編號的樣品盒里備用。
 3.3.2 采樣器的架設 取出準備好的濾膜夾,裝入采樣頭中擰緊,采樣時,濾膜的受塵面應迎向含塵氣流。當迎向含塵氣流無法避免飛濺的泥漿、砂粒對樣品的污染時,受塵面可以側向。
 3.3.3 采樣開始的時間 連續性產塵作業點,應在作業開始30min后。陣發性產塵作業點,應在工人工作時采樣。
 3.3.4 采樣的流量 常用流量為15~40l/min。濃度較低時,可適當加大流量,
但不得超過80l/min。在整個采樣過程中,流量應穩定。
 3.3.5 采樣的持續時間 根據測塵點的粉塵濃度估計值及濾膜上所需粉塵增量的*低值確定采樣的持續時間,但一般不得小于10min(當粉塵濃度高于10mg/m3時,采氣量不得小于0.2m3;低于2mg/m3時,采氣量為0.5~1m3)。采樣持續時間一般按式(1)估算;
t≥△m×1000/(C′Q) .......(1)
式中:t—采樣持續時間,min;
△m—要求的粉塵增量,其質量應大于或等于1mg;
C′—作業場所的估計粉塵濃度,mg/m3;
Q—采樣時的流量,1/min。
 3.3.6 采集在濾膜上的粉塵的增量 直徑為40mm濾膜上的粉塵的增量,不應少于1mg,但不得多于10mg,直徑為75mm的濾膜,應做成錐形漏斗進行采樣,其粉塵增量不受此限。
 3.3.7 采樣后樣品的處理 采樣結束后,將濾膜從濾膜夾上取下,一般情況下,不需干燥處理,可直接放在3.2.4規定的天平上稱量,記錄質量。如果采樣時現場的相對濕度在90%以上或有水霧存在時,應將濾膜放在干燥器內干燥2h后稱量,并記錄測定結果。稱量后再放入干燥器中干燥30min,再次稱量,當相鄰兩次的質量差不超過0.1mg時,取其*小值。
 3.4 粉塵濃度按式(2)計算:
C=(m2-m1)/Qt×1000 ........(2)
式中:C—粉塵濃度,mg/m3;
m1—采樣前的濾膜質量,mg;
m2—采樣后的濾膜質量,mg;
t—采樣時間,min;
Q—采樣流量,1/min
 3.5 本方法為基本方法。如果使用其他儀器或方法測定粉塵質量濃度時,必須以本方法為基準。
4 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的測定方法
 4.1 原理
  硅酸鹽溶于加熱的焦磷酸,而石英幾乎不溶,以質量法測定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的含量。
 4.2 器材
 4.2.1 錐形燒瓶 (50ml)。
 4.2.2 量筒 (25ml)。
 4.2.3 燒杯 (200-400ml)。
 4.2.4 玻璃漏斗和漏斗架。
 4.2.5 溫度計(0-360℃)。
 4.2.6 電爐 (可調)。
 4.2.7 高溫電爐(附溫度控制器)。
 4.2.8 瓷坩堝或鉑坩堝(25ml,帶蓋)。
 4.2.9 坩堝坩或鉑塵坩堝鉗。
 4.2.10 干燥器(內盛變色硅膠)。
 4.2.11 分析天平(感量為0.0001g)。
 4.2.12 瑪瑙研缽。
 4.2.13 定量濾紙(慢速)。
 4.2.14 pH試紙。
 4.3 試劑
 4.3.1 焦磷酸 (將85%的磷酸加熱到沸騰,至250℃不冒泡為止,放冷,貯存于試劑瓶中)。
 4.3.2 氫氟酸。
 4.3.3 結晶***。
 4.3.4 鹽酸。
  以上試劑均為化學純。
 4.4 采樣
  采集工人經常工作地點呼吸帶附近的懸浮粉塵。按濾膜直徑為75mm的采樣方法對*大流量采集0.2g左右的粉塵,或用其他合適的采樣方法進行采樣;當受采樣條件限制時,可在其呼吸帶高度采集沉降塵。
 4.5 分析步驟
 4.5.1 將采集的粉塵樣品放在105±3℃烘箱中烘干2h,稍冷,貯于干燥器中備用。如粉塵粒子較大,需用瑪瑙研缽研細到手捻有滑感為止。
 4.5.2 準確稱取0.1-0.2g粉塵樣品于50ml的錐形燒瓶中。
 4.5.3 樣品中若含有煤、其他碳素及有機物的粉塵時,應放在瓷坩堝中,在800-900℃下灼燒30min以上,使炭及有機物完全灰化,冷卻后將殘渣用焦磷酸洗入錐形燒瓶中;若含有硫化礦物(如黃鐵礦、黃銅礦、輝鉬礦等),應加數毫克結晶***于錐形燒瓶中。
 4.5.4 用量筒取15ml焦磷酸,倒入錐形燒瓶中,搖動,使樣品全部濕潤。
 4.5.5 將錐形燒瓶置于可調電爐上,迅速加熱到245-250℃,保持15min,并用帶有溫度計的玻璃棒不斷攪拌。
 4.5.6 取下錐形燒瓶,在室溫下冷卻到100-150℃,再將錐形燒瓶放入冷水中冷卻到40-50℃,在冷卻過程中,加50-80℃的蒸餾水稀釋到40-45mol,稀釋時一面加水,一面用力攪拌混勻
 4.5.7 將錐形燒瓶內容物小心移入燒杯中,再用熱蒸餾水沖洗溫度計、玻璃棒及錐形燒瓶。把洗液并倒入燒杯中,并加蒸餾水稀釋至150-200ml,用玻璃棒攪勻。
 4.5.8 將燒杯放在電爐上煮沸內容物,趁熱用無灰濾紙過濾(濾液中有塵粒時,須加紙漿),濾液勿倒太滿,一般約在濾紙的三分之二處。
 4.5.9 過濾后,用0.1N鹽酸洗滌燒杯移入漏斗中,并將濾紙上的沉渣沖洗3-5次,再用熱蒸餾水洗至無酸性反應為止(可用pH試紙檢驗),如用鉑坩堝時,要洗至無磷酸根反應后再洗三次(檢驗方法見4.8)。上述過程,應在當天完成。
 4.5.10 將帶有沉渣的濾紙折疊數次,放于恒量的瓷坩堝中,在80℃的烘箱中烘干,再放在電爐上低溫炭化,炭化時要加蓋并稍留一小縫隙,然后放入高溫電爐(800-900℃)中灼燒30min,取出瓷坩堝,在室溫下稍冷后,再放入干燥器中冷卻1h,稱至恒量并記錄。
 4.6 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按式(3)計算:
SiO2(F)=(m2-m1)/G×100 .......(3)
式中SiO2(F)—游離二氧化硅含量,%;
m1—坩堝質量,g;
m2—坩堝加沉渣質量,g;
G—粉塵樣品質量,g。
 4.7 粉塵中含有難溶物質的處理
 4.7.1 當粉塵樣品中含有難以被焦磷酸溶解的物質時(如碳化硅、綠柱石、電氣石、黃玉等),則需用氫氟酸在鉑坩堝中處理。
 4.7.2 向鉑坩堝內加入數滴1:1硫酸,使沉渣全部潤濕。然后再加40%的氫氟酸5-10ml(在通風柜內),稍加熱,使沉渣中游離二氧化硅溶解,繼續加熱蒸發至不冒白煙為止(防止沸騰)。再于900℃溫度下灼燒,稱至恒量。
 4.7.3 處理難溶物質后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按式(4)計算:
SiO2(F)=(m2-m3)/G×100 .......(4)
式中m3—經氫氟酸處理后坩堝加沉渣質量,g;
其他符號表示的含義同式(3)。
 4.8 磷酸根(PO4^-3)的檢驗方法
 4.8.1 原理
  磷酸和鉬酸按在pH4.1時,用抗壞血酸還原生成藍色。
 4.8.2 試液的配制
 4.8.2.1 乙酸鹽緩沖液 (pH4.1)取0.025N乙酸鈉溶液,0.1N乙酸溶液等體積混合。
 4.8.2.2 1%抗壞血酸溶液(保存于冰箱中)。
 4.8.2.3 鉬酸銨溶液 取2.5g鉬酸銨溶于100ml的0.05N硫酸中(臨用時配制)。
 4.8.3 檢驗方法
 4.8.3.1 測定時分別將4.8.2.2和4.8.2.3兩溶液用4.8.2.1液各稀釋10倍。
 4.8.3.2 取1ml濾液加上述溶液各4.5ml混勻,放置20min,如有磷酸根離子則顯藍色。
 4.9 本法為基本方法。采用其他方法時,必須以本方法為基準。
5 粉塵分散度的測定方法
 5.1 濾膜溶解涂片法
 5.1.1 原理
  采樣后的濾膜溶解于有機溶劑中,形成粉塵粒子的混懸液,制成標本,在顯微鏡下測定。
 5.1.2 試劑和器材
 5.1.2.1 乙酸丁酯(化學純)。
 5.1.2.2 瓷坩堝(25ml)或小燒杯(25ml)。
 5.1.2.3 玻璃棒。
 5.1.2.4 玻璃滴管或吸管。
 5.1.2.5 載物玻片(75×25×1mm)。
 5.1.2.6 顯微鏡。
 5.1.2.7 目鏡測微尺
 5.1.2.8 物鏡測微尺
  以上器材在使用前必須擦洗干凈,避免粉塵污染。
 5.1.3 操作步驟
 5.1.3.1 將采有粉塵的濾膜放在瓷坩堝或小燒杯中,用吸管加入1~2ml乙酸丁酯,再用玻璃棒充分攪拌,制成均勻的粉塵混懸液,立即用滴管吸取一滴,滴于載物玻片上,用另一載物玻片成45°角推片,貼上標簽、編號、注明采樣地點及日期。
 5.1.3.2 鏡檢時如發現涂片上粉塵密集而影響測定時,可再加適量乙酸丁酯稀釋,重新制備標本。
 5.1.3.3 制好的標本應保存在玻璃平皿中,避免外界粉塵的污染。
 5.1.3.4 在400~600倍的放大倍率下,用物鏡測微尺校正目鏡測微尺每一刻度的間距,即將物鏡測微尺放在顯微鏡載物臺上,目鏡測微尺放在目鏡內。在低倍鏡下(物鏡4×或10×),找到物鏡測微尺的刻度線,將其刻度移到視野中央,然后換成測定時所需倍率,在視野中心,使物鏡測微尺的任一刻度與目鏡測微尺的任一刻度相重合。然后找出兩尺再次重合的刻度線,分別數出兩種測微尺重合部分的刻度數,計算出目鏡測微尺一個刻度的間距。
 5.1.3.5 分散度的測定
  取下物鏡測微尺,將粉塵標本放在載物臺上,先用低倍鏡找到粉塵粒子,然后用400-600倍觀察。用目鏡測微尺無選擇地依次測定粉塵粒子的大小,遇長徑量長徑,遇短徑量短徑。至少測量200個塵粒,按下表記錄,算出百分數。
粉塵數量分散度測量記錄表
━━━━━━┯━━━┯━━━┯━━━┯━━━━
粒徑,μm │ <2 │ 2- │ 5- │ ≥10
──────┼───┼───┼───┼────
塵粒數,個 │ │ │ │
──────┼───┼───┼───┼────
百分數,% │ │ │ │
━━━━━━┷━━━┷━━━┷━━━┷━━━━
 5.1.3.6 對可溶于有機溶劑中的粉
塵和纖維狀粉塵本法不適用。此時采用自然沉降法。
 5.2 自然沉降法
 5.2.1 原理
  將含塵空氣采集在沉降器內,使塵粒自然沉降在蓋玻片上,在顯微鏡下測定。
 5.2.2 器材
 5.2.2.1 格林沉降器。
 5.2.2.2 蓋玻片(18×18mm)。
 5.2.2.3 載物玻片(75×25×1mm)。
 5.2.2.4 顯微鏡。
 5.2.2.5 目鏡測微尺。
 5.2.2.6 物鏡測微尺。
 5.2.3 操作步驟
 5.2.3.1 將蓋玻片用鉻酸洗液浸泡,用水沖洗后,再用95%乙醇擦洗干凈。然后放在沉降器的凹槽內,推動滑板至與底座平齊,蓋上圓筒蓋以備采樣。
 5.2.3.2 采樣時將滑板向凹槽方向推動,直至圓筒位于底座之外,取下筒蓋,上下移動數次,使含塵空氣進入圓筒內,蓋上圓筒蓋,推動滑板至與底座平齊。然后將沉降器水平靜置3h,使塵粒自然降落在蓋玻片上。
 5.2.3.3 將滑板推出底座外,取出蓋玻片貼在載物玻片上,編號,注明采樣日期及地點。然后在顯微鏡下測量。
 5.2.3.4 粉塵分散度的測量及計算與5.1.3.5同。GB 5748-85
附錄 A
測塵器材的主要技術指標
(補充件)
A.1 濾膜 濾膜的阻留率,當用直徑0.3μm的油霧進行檢測時,應不小于99%;濾膜的阻力,當用20 1/min的流量采樣,過濾面積為8cm2時,應不大于1000Pa;濾膜質量的穩定性,因大氣中濕度變化而造成濾膜的質量變化,應不大于0.1%。
A.2 采樣頭的氣密性 將濾膜夾上裝有塑料薄膜的采樣頭放于盛水的燒杯中,向采樣頭內送氣加壓,當壓差達到1000Pa時,水中應無氣泡產生。
A.3 流量計 流量計精度為±2.5%。
A.4 抽氣機應能連續運轉100min以上,采樣流量(帶濾膜)應大于15l/min,負壓應
大于1500Pa。
  
附 錄 B
工廠測塵點和采樣位置的確定
(參考件)
B.1 測塵點
 B.1.1 一個廠房內有多臺同類設備生產時,三臺以下者選一個測塵點,四臺至十臺者選兩個測塵點,十臺以上者,至少選三個測塵點;同類設備處理不同物料時,按物料種類分別設測塵點;單臺產塵設備設一個測塵點。
 B.1.2 移動式產塵設備按經常移動范圍的長度設測塵點。20m以下者設一個,20m以上者在裝卸處各設一個。
 B.1.3 在集中控制室內,至少設一個測塵點,但操作崗位也不得少于一個測塵點。
 B.1.4 皮帶長度在10m以下者設一個測塵點;10m以上者在皮帶頭、尾部各設一個測塵點。高式皮帶運輸轉運站的機頭、機尾各設一個測塵點;低式轉運站設一個測塵點。
B.2 采樣位置
 采樣位置選擇在接近操作崗位(一般為1.5m左右)或產塵點的呼吸帶。
附 錄 C
地下礦山隧道工程測塵點和采樣位置的確定
(參考件)
C.1 測塵點
 C.1.1 掘進長度在10m以上的工作面、刷幫、拉底、挑頂和掘進硐室連續作業五個班以上的工作面,按工作面各設一個測塵點。
  一班多循環的工作面,只按一個鑿巖測塵點計算。
 C.1.2 硐室型采場按作業類別設測塵點。巷道型采場按作業的巷道數設測塵點,切割工程量在50m3以上的采準工作面設一個測塵點,開鑿漏斗時以一個礦塊作為一個測塵點。
C.1.3 漏斗放礦按采場設測塵點,但在同一風流中相鄰的幾個采場同時放礦時,只設一個測塵點,巷道型采礦法出礦按巷道數設測塵點。
  使用皮帶轉載機運輸時,每一皮帶轉載機、裝車站、翻車籠等各設一個測塵點。
  溜井的倒礦和放礦分別設一個測塵點。
 主要運輸巷道按中段數設測塵點。
 C.1.4 破碎硐室設一個測塵點。
 C.1.5 打錨桿、攪拌混凝土、噴漿當月在五個班以上時,分別設測塵點。
 C.1.6 更衣室按房間數設測塵點。
 C.2 采樣位置
 C.2.1 鑿巖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距工作面3-6m回風側的工人呼吸帶。
  機械裝巖作業、打眼與裝巖同時作業和掘進機與裝巖機同時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距裝巖機4-6m的回風側;人工裝巖在距裝巖工約1.5m的下風流中。
  普通法掘進天井的采樣位置,設在**棚下的回風流中;吊罐或爬罐法掘進天井的采樣位置,設在天井下的回風流中。
 C.2.2 硐室型、巷道型采場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距產塵點3-6m的回風流中;多臺鑿巖機同時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通風條件較差的一臺處。
  電耙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距工人操作地點約1.5m處。
 C.2.3 溜井和漏斗的倒礦和放礦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下風側約3m處。皮帶轉載機、裝車站、翻罐籠等產塵點的采樣位置,均設在產塵點下風側1.5-2m處。
  主要運輸巷道的采樣位置,設在污染嚴重的地點。
 C.2.4 噴漿、打錨桿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距工人操作地點下風側5-10m處。
  
附 錄 D
露天礦山測塵點和采樣位置的確定
(參考件)
D.1 測塵點
 D.1.1 每臺鉆機(潛孔鉆、牙輪鉆、沖擊鉆等)的司機室內設一個測塵點,鉆機處設一個測塵點。臺架式風鉆(包括輕型、重型鑿巖機)鑿巖,按工作面設測塵點。
 D.1.2 每臺電鏟、柴油鏟的司機室內設一個測塵點,司機室外設一個測塵點。
  每臺鏟運機司機室內設一個測塵點,司機室外設一個測塵點。
  每臺T-2G、T-4G裝巖機設一個測塵點。
  每個人工挖掘工作面設一個測塵點。
 D.1.3 車輛(汽車、電機車、內燃機車、推土機和壓路機等)的司機室內設一個測塵點。
  其他運輸(索道、皮帶、斜坡道、板車、人工等運輸)在轉運點或落料處設測塵點。
 D.1.4 一條工作臺階路面設一個測塵點。長久路面(采礦場到卸礦倉或廢石場之間)設2~4個測塵點。
 D.1.5 每個二次爆破鑿巖區設一個測塵點。
 D.1.6 每個廢石場、卸礦倉、轉運站的作業處各設一個測塵點。
 D.1.7 每一個獨立風源設一個測塵點。
 D.1.8 溜礦井的倒礦和放礦處分別設測塵點。
  計量房、移動式空壓機站分別設一個測塵點。
  保養場、材料庫、卷揚機房、水泵房和休息室等處,均應分別設一個測塵點。
D.2 采樣位置
 D.2.1 電鏟、鉆機、鏟運機、車輛等司機室內的采樣位置,設在司機呼吸帶內。
 D.2.2 鉆機外的采樣位置,設在距鉆機3-5m的下風側。鏟運機外的采樣位置,設在距鏟巖處1.5-3m的下風側。
  臺架式風鉆鑿巖的采樣位置,設在距工人操作處1.5-3m的下風側。
 D.2.3 電鏟外的采樣位置,設在電鏟鏟斗裝載和卸載中點的下風側。鏟斗容積為1m3者,測點距中點15m左右;3-5m3者,20-30m;大于8m3者,為30-40m。
  T-2G、T-4G等裝巖機及人工挖掘工作面的采樣位置,設在距挖掘處1.5-3m的下風側。
 D.2.4 機動車輛以外的其他運輸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距轉運點或落料處1.5-3m的下風側。
  工作臺階路面,長久路面的采樣位置,設在揚塵*大地段的下風側,距路面中心線5-7m處。
 D.2.5 二次爆破鑿巖區的采樣位置,設在距鑿巖處3-5m的下風側。
 D.2.6 廢石場、卸礦倉、轉運站的采樣位置,均設在卸載處的下風側。其距離為:人力卸料,3-5m;30t以下機車拖運,5-10m;30t以上機車拖運,15-20m。
 D.2.7 獨立風源的采樣位置,設在采場的實際上風側,而且不應受采場內任何含塵氣流的影響。
  溜礦井倒礦、放礦作業的采樣位置,設在距井口5-10m的下風側。
  計量房、移動式空壓機站、保養場、水泵房等場所的采樣位置,設在工人操作呼吸帶高度。
附 錄 E
車站、碼頭、倉庫產塵貨物搬運存放時
測塵點和采樣位置的確定
(參考件)
E.1 測塵點
 E.1.1 車站、碼頭、倉庫、車船等裝卸貨物作業處,分別設一個測塵點,皮帶輸送貨物時,裝卸處分別設一個測塵點。
 E.1.2 車站、碼頭、倉庫存放貨物處,分別設一個測塵點。
 E.1.3 人工搬運貨物時,來往行程超過30m以上者,除裝卸處設測塵點外,中途設一個測塵點。
 E.1.4 晾曬糧食時,設一個測塵點。
 E.1.5 物品存放倉庫,在包裝、存放過程中產生粉塵時,在包裝、發放處各設一個測塵點。
 E.2 采樣位置
 

采樣位置一般設在距工人2m左右呼吸帶高度的下風側;糧食囤邊采樣,應距囤10m左右。
產品
手持熱電風速儀 伸縮桿式X、γ劑量率儀 水質重金屬快速檢測儀 便攜式消耗臭氧層物質快速檢測儀 單人防護裝備 便攜式水質快速檢測儀 便攜式水質多參數分析儀 水污染水質指紋預警溯源儀 甲烷檢測儀 三維光譜熒光水質指紋分析儀 熱球風速儀 熱成像儀 紅外攝像機 便攜式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儀 便攜式水污染物監測設備 土壤重金屬分析采樣器 探地雷達暗管探測儀 海水水質快速測定儀 現場執法記錄儀 紅外熱成像氣體泄漏檢測儀 微風風速計 無人機 多參數氣體檢測儀 粉塵快速測定儀 水質快檢試劑包 便攜式水質重金屬測定儀 便攜式γ譜儀 工頻場強測量儀 電磁輻射射頻綜合場強儀 電磁輻射選頻分析儀 個人劑量報警儀 便攜式核素識別儀 便攜式X射線熒光測定儀 惡臭監測儀 便攜式油煙檢測儀 移動執法包 便攜式水質現場監測儀 土壤綜**樣套裝 VOC檢測儀 便攜式氣體檢測儀 固定污染源VOCs采樣器 個人防護包 車用尿素檢定儀 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 便攜式水質重金屬檢測儀 恒流采樣器 車載冷凍冷藏冰箱 土壤重金屬檢測儀 便攜式x、γ輻射劑量儀 傅立葉紅外氣體檢測儀 電子分析天平 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PID 便攜式多種氣體分析儀 便攜式氣相色譜儀 αβ表面污染測量儀 應急檢測箱 生命搜救雷達 大型通道式車輛放射性監測系統 NG1130 車載放射性物質搜尋系統 多功能輻射分析儀 生物毒性分析儀 手持式核素識別儀 便攜式化學戰劑及工業有毒氣體探測儀 生物毒劑偵檢儀 土壤檢測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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