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類民用建筑工程: 住宅、醫院、老年建筑、幼兒院、學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II類民用建筑工程: 辦公樓、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廳、理發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按面積布點要求:(執行DBJ01-91-2004) 1、房間使用面積小于50m2時,設1個檢測點; 2、房間使用面積(50~100m2時,設2個檢測點 3、房間使用面積(100~500m2時,設3個檢測點; 4、房間使用面積(500~1000m2時,設4個檢測點; 5、房間使用面積超過1000m2時,每增加1000 m2增設1個檢測點。當增加的面積不足1000m2時,按 1000m2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