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 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并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3.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撤退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1)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地面,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 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面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沖擊波對人身的直接沖 擊。
(2)保持冷靜,盡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范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并立即匯報礦調度室 。
(3)設法向可能受災變影響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4)在保證自身**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災區受傷人員。
(5)在爆炸地點附近人員應在老工人、班組長或瓦檢員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 ,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 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6)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40min)內不能到達**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 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筑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7)若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將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將衣服,礦燈等物掛于明顯位置,以便于 救護人員發現。
(8)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臥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電 和氧氣消耗,硐內只留一盞燈,其余全部熄滅,并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
(9)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瓦斯、煤塵爆炸時的避災路線:
a. 掘進頭→ 輸巷→ 進石門→東大巷副巷→井底大車場→斜井→地面
b. 掘進頭→ 提升下山→ 集中提升下山→斜井→地面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范圍是否擴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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