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原文:"3.4.2當某食品配料作為特定終產品的原料時,批準用于上述特定終產品的添加劑允許添加到這些食品配料中,同時該添加劑在終產品中的量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標簽上應明確標示該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產。"
因食品工業發展的需要,食品加工行業上下游的**性和匹配性越來越高,條款中的做法在食品工業中已非常普遍。因此,《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新增3.4.2帶入原則條款,對在用于特定食品終產品的特定食品配料中可以添加在終產品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做法作出規定。
本條款所規定的在特定食品配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劑,是為了在終產品中發揮工藝作用,而不是在特定食品配料中發揮工藝作用;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是《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允許使用在終產品中的食品添加劑,同時在終產品中的量必須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劑的特定配料僅可作為特定終產品的原料,且在這些特定食品配料的標簽上應明確標示該食品配料是用于特定食品終產品的生產。
舉例說明:某種植物油是終產品蛋糕的配料,為了方便蛋糕的生產,在這種植物油中添加了β-胡蘿卜素(在蛋糕中作為著色劑使用,由于β-胡蘿卜素為脂溶性色素,在植物油中分散均勻,更方便在蛋糕中使用)。根據《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β-胡蘿卜素不允許在植物油中使用,但允許在蛋糕中使用,且*大使用量為1.0g/kg。因此,在用于終產品蛋糕的特定配料植物油中可以添加β-胡蘿卜素,且必須保證終產品蛋糕中的β-胡蘿卜素的含量不超過1.0g/kg。同時,在特定配料植物油的標簽上應明確標示是用于特定終產品蛋糕的生產。以上案例符合新增帶入原則條款3.4.2規定。